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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亿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2-04-22
案例内容

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891破申4号

申请人:山东亿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高新区火炬路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MA3T1A7579。

法定代表人:张天骄,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宁市开发区火炬路2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498748342。

法定代表人:徐化峰,董事长。

2022年3月28日,山东亿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亿耸公司)以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亿置业公司)经营状况恶化、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所涉强制执行案件均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中亿置业公司进行重整。本院于2022年3月30日通知了中亿置业公司。中亿置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申请人亿耸公司与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签订《微山星月城三期土石方挖掘及场内、外运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微山星月城三期土石方挖掘及场内、外运输工程。2020年11月5日,申请人亿耸公司申请工程进度款89923.37元并开具相应发票,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仅向其支付40000元。2021年5月30日,申请人亿耸公司与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进行对账,并签订对账协议,载明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尚欠申请人亿耸公司工程款49923.37元,约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结清。上述对账协议签订后,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至今未向申请人亿耸公司支付上述工程款。

另查明,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于2002年12月10日成立,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地址为济宁市开发区火炬路26号,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均已实缴。被申请人中亿置业公司的股东分别为山东中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中亿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王永军(持股比例5%)、王微(持股比例5%)、徐化峰(持股比例3%)、李健(持股比例2%)、邱彩虎(持股比例1%)、常成洋(持股比例1%)、朱长海(持股比例1%)、刘福(持股比例1%)。2022年1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1执2387号执行裁定书,以未发现被执行人山东中亿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山东中亿集团济宁置业有限公司等有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且申请人执行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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