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民特1065号
申请人(仲裁被申请人):北京云校图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赵方杰,该公司总监。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宇,男,1985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该公司纪检监察经理。
被申请人(仲裁申请人):吴昊,男,1997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
申请人北京云校图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吴昊申请撤销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1]第1302号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4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北京云校图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