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拘 留 决 定 书
(2018)浙0206执1651号
被拘留人:沈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内蒙与被执行人宁波北仑前进之鹰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宁波北仑前进之鹰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