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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秋红与上海犀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仲裁强制清算与破产申请审查民事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0-01-08
案例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沪0112破申6号

申请人:何秋红,女,1988年8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

被申请人:上海犀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郑浪。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何秋红与被申请人上海犀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期间,申请人何秋红于2019年6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何秋红撤回破产清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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