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执4548号
申请执行人:张强,男,汉族,1992年8月15日出生,住山东省蒙阴县。
被执行人:北京晓数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7号202-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大勇,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张强与北京晓数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国内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通过司法专邮的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