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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书
上载日期:
2020-07-29
案例内容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8民特17号

申请人:陈师全,男,汉族,1980年9月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雷州市**********。

委托代理人:黄靖淇,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市彩付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法定代表人:潘某1。

申请人陈师全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彩付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申请人陈师全向本院提交《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后,本院于2020年1月9日向其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广东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知陈师全自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400元,但陈师全至今未向本院预交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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