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19)浙0105执643号
吴礼群、杭州茵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对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浙杭拱墅劳人仲案(2018)680号仲裁裁决书进行执行,被执行人杭州茵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本案于2019年4月2日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