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XX      

 

甲方:X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XXXXXXXXXXXX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每周实施单双休交替带薪休假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7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

1、基本工资 XXX /月+岗位工资 XXX /月+工龄工资 XXX /月+交通补助 XXX /月+餐补 XXX /月+全勤奖 XXX /月+提成+奖惩+社保补现 XXX /月。

2、每月技术提成根据当月所填《每日工作进度表》计算,业务提成根据当月参与业务情况以及项目结款情况而定;

3、每月奖惩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计算;

4、每月社保补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15日发放员工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月向乙方发放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金 XXX 元,由乙方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办理社会保险而造成损失的,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自担。 

 

六、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公司禁止任何人私自拷贝客户信息、资料、方案、打印资料带出公司,否则视为盗窃行为。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剩余的一切经济数目,视为自动放弃。由此给公司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坏,公司将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三个月基本工资为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日期: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日期:                




展开全部

债务重组是好事还是坏事
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个人身负多笔贷款无力偿还 —— 当债务危机来袭,“债务重组” 往往成为被提及的解决方案。但它究竟是能拉人上岸的 “救命绳”,还是会陷入更深困境的 “陷阱”?从法律角度看,债务重组并非绝对的好事或坏事。

民法知识

2025-10-13
债权债务指哪些
朋友借钱时写的欠条,网购后等待卖家发货的订单,上班后公司需支付的工资,甚至邻居装修不慎损坏自家墙面后的赔偿协商,都藏着债权与债务的身影。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只停留在 “欠钱还钱”,但实际上,它们涵盖的范围远不止于此。

民法知识

2025-10-13
债务人同意第三人还款有效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朋友无力偿还房贷,提出让父母代为还款;生意伙伴拖欠货款,协商由合作方代偿;甚至次承租人为避免被房东赶跑,主动替承租人交租金。这些情况下,债务人点头同意了,第三人的还款就算数吗?如果债务人坚决反对,第三人能不能强行替还?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无力偿还第三人能拒绝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困惑:亲友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却找到你反复催款,甚至说 “你和他关系近就该帮忙还”;或是偶然卷入他人债务纠纷,担心自己会被强行要求替还。其实,债务人无力偿还不代表第三人必须 “兜底”。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逃债第三人要承担责任吗
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纠纷:债务人借钱后失联逃债,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就转而向债务人的亲友、生意伙伴等第三人催款,甚至认为 “和债务人有关系就该替他还钱”。但这种想法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逃债,第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破产第三人还要还款吗
不少担保人在得知债务人破产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债务人都没钱还破产了,我这个担保人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 债务人破产不仅不会让担保人免责,反而可能让担保人成为债权人优先追偿的对象。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失踪第三人要还款吗
债务人突然失踪,债权人常陷入 “找谁要钱” 的困境:担保人是否必须替还?债务人的家人需要担责吗?财产代管人有还款义务吗?债务人失踪,第三人是否需要还款,主要取决于该“第三人”在法律上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以及具体的约定。

民法知识

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债务人因失业、生病等暂时无力还款,其亲友、担保人或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比如债务人的生意伙伴)想主动帮忙还债,却纠结 “要不要先跟债务人说一声,没同意的话帮忙还款会不会不算数”。

民法知识

2025-10-09
债务人死亡第三人需要还款吗
在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债务该如何处理,第三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是很多人会面临的困惑。比如债务人的亲友、担保人或继承人,常会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还款义务,担心 “莫名背上债务” 或 “该还的钱没还导致纠纷”。

民法知识

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如何
很多人在第三人帮忙还清债务后,会对后续的债务关系产生困惑:“朋友帮我还了钱,我和债权人的债务是不是就彻底结束了?我还需要再向朋友还钱吗?” 实际上,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并未完全消失,而是发生了 “转移”。

民法知识

2025-10-09
1
免费下载
微信扫码关注领取下载码
输入下载码可免费下载
2
付费下载
付费30天内本文档不限量下载
特价:¥1.9 原价:9.9
微信支付
付费后若不能下载,请刷新页面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