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        职务,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市场销售、经营管理等统筹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职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在      领导下,受其委托,负责甲方在天水分公司的市场销售、经营管理等工作,对 

    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      日起至      日止。聘用期  年。

三、经营管理目标

总体目标:每年度(连续12个月为一个核算年度)实现年度纯利润额度  万元(累计计算)。

四、乙方的报酬及福利

(一)薪资待遇

1、转正后每年按月发放,每月薪酬    元;

2、试用期   月,按转正薪酬80%发放,每月薪酬   元;

3、如试用期间表现突出或业绩超额完成,将提前转正。

4、所有项目按百分比提成,百分比按完成任务额分别为5%、7%、10%。

5、如未完成基本项目最低标准,相对应提成递减百分比5%、7%、10%。。

(二)福利

1、休息休假:休假时间灵活掌握,根据工作内容随时调整。

2、乙方有权以请事假方式参加继续教育或者专业知识培训,但须提前提前安排好工作,并向    书面报告并获得   同意,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社会保险:由于协议约定年薪中包含了社保费用,故乙方自行办理社会保险。

4、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乙方工作经费

1、业务营销费用:需提前和总公司沟通,每月底据实结算(需要提供餐饮、烟酒发票),暂定总额不超过当月税后利润      ,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主要为相关人员奖励、关系维护等。

2、其他办公经费及聘用人员、员工工资等,均由甲方据实承担。

六、乙方的职责

1、主持甲方在天水分公司的市场销售、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组织实施乙方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     报告;

2、组织实施甲方在天水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3、拟订甲方在天水分公司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4、制定甲方在天水分公司的具体规章;

5、依有关规定决定对甲方在天水分公司聘用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及辞退;

6、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7、遵守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8、每月据实向     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13、每月据实向    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 

   审批后执行。

14、获得经      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    批准实施。

七、乙方禁止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以权谋私、借机私营、等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

2、未经     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钱款;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为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7、聘用经营时间,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融资或借款;

8、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9、贷款业务的审批程序和议事规则按公司单独规定的《贷款业务审批规定》执行。

八、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有权制止,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其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其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其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其职务的聘用。

3、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甲方职务,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通知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其予以处理。

九、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双方没有在此期限内达成继续聘用合同的,甲方有权聘用其他人员,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离开。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干预已经协商好的市场销售、经营活动等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当年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经营利润总体目标,且提出的理由没有被股东会认可的,则乙方应自动辞职。

7、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约定全部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应付总额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报酬,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股东会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十一、甲方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协议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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