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

 

 

计划是一种应用范围广泛、使用频率较高的应用文体。计划,实践中也称安排意见、工作要点或者规划,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预先对今后一定时间内的工作、活动作出计划安排的一种事务性文书。 

  计划是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工作的前提,是领导指导、检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的依据。计划可以使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有所遵循,避免盲目性。同时也可以使群众明确下一步工作、学习的目标,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计划有以下特点: 

    (一)针对性。计划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本系统,本机关、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不从实际出发所制定的计划,是毫无价值的计划。 

    (二)预见性。这是计划的本质特点。计划是在行动之前制定的,它以实现今后的目标,完成下一步工作和学习任务为目的。它是在总结过去的成绩和问题,分析目前的工作实际,预测今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对客观现实准确的认识和科学的预测是增强计划预见性的保证。 

    (三)可行性。这是计划能够实施的保证。计划如果没有预见性,那就失去了制定它的意义;而如果计划没有可行性,那么所谓计划,就如同一纸空文,没有任何用处。所以计划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步骤,要求和措施等,应当是可靠的和切实可行的,这就从客观上保证了计划的实施。 

    (四)约束性。计划一经通过、批准,在它所涉及的范围内,就有了一定的约束性,机关、单位、部门、个人在工作中必须按要求予以贯彻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更不能不予实施。 

 

计划的分类: 

    按内容分,有学习计划、工作计划、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教学计划、分配计划、销售计划等。 

    按使用范围分,可分为班组计划、单位计划、地区计划、国家计划等。 

    按时间来分,可分为周计划、旬计划、月计划、季计划、年计划、五年计划、十年计划等。 

    按性质和作用分,可以分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综合计划、专题计划等。 

 

计划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计划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标题。一般包括单位名称、时间界限、事由和文种组成。如《××集团公司2001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有的省去单位名称,如《2001年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有的省去时间项,如《××集团公司党员轮训工作安排》;有的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业务考核计划》;有的甚至只写文种,如《计划》。 

    (二)正文。一般由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但有的没有结尾部分。 

    1、前言。这是计划的开头部分。通常用简明扼要地概述制定计划的指导思想、依据、意义、本单位情况及总目标等。 

    2、主体。包括任务、要求、措施、办法、步骤、时间等项内容。这部分是要求实施和随时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依据。所以提出的任务、要求应当明确,完成任务的措施、办法、步骤、期限等要具体可行。 

    3、结尾。可以提出执行的要求,也可以展望计划实施的前景。有的计划主体内容表述完毕全文就结束,因此,写不写结尾,要根据内容表述的需要确定。 

   (三)尾部。包括署名和时间两个项目。署名写上制定计划的单位名称。标题中已标明单位名称的,这里可以不写,时间写计划通过或批准的年、月、日期。有附件的计划,附件名称应注于正文之后,署名的左上方。 

 

撰写计划应注意的问题: 

    计划的拟写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注意深入领会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精神,以之作为制定计划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注意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要脱离现实,任务指标不要订得过高或过低。 

    三是措施和办法要制订得具体、可行,以便于落实和监督检查。 

    四是表达方式要以说明为主,行文中不要夹杂不必要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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