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

 

 

抓住机遇 扩大开放一沿长江五市对外开放研讨会纪要

  沿长江五市(重庆、岳阳、武汉、九江、芜湖)对外开放研讨会,于199×年71516日在庐山经纬宾馆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以上海浦东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的战略决策之后,由求是杂志社经济部、江西省体改委、九江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的,来自五市的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及部分新闻单位的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着如何搞好沿长江对外开放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发言和深入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搞好沿长江的对外开放意义深远重大。过去13年,我们的开放政策主要是向沿海地区倾斜,这是完全必要的,它为全国的对外开放起了先行探索和示范的作用。现在,中央提出进一步扩大沿长江和沿边的对外开放,这对于在沿海开放的基础上,形成沿海沿江沿边的整体开放格局,实现我国对外开放全方位、多元化的战略目标,推动对外开放向内地深入,促进沿江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长江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江流域占国土面积的1/5,人口近4亿,工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40%多。这里资源丰富,交通方便,城市密布,市场发达,人才荟萃,是我国最具自然地理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综合优势相结合的地方,开发潜力巨大,前景良好。扩大沿长江的对外开放,通过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人才,开拓国际市场,可增大开发长江的力度,加快开发步伐,从而为国民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扩大沿长江的对外开放,对五市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为此,代表们指出,搞好沿长江的对外开放,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迷信,联系实际找差距,真正解决和克服长期束缚人们手脚的认识问题。要增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形成齐抓经济工作的活力;要进一步认识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开拓搞好对外开放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途径;要强化商品经济意识,克服温饱即满,不愿冒风险,不敢迈大步的小农思想,自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要树立全局观念,防止和克服狭隘的部门利益,树立一盘棋的战略思想。

  扩大开放,必须深化改革。代表们提出,与沿海地区相比,沿长江城市在对外开放方面已滞后了一步,旧的体制严重阻碍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因此,应通过深化改革,克服的思想和守旧观念,给企业以更大自主权,使各项政策措施相互配套,逐步完善。改革需要探索,要敢想、敢干、敢闯、勇于实验,对的就大胆推广,错的就加以纠正。  

  开放是促进和带动一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代表们认为,应围绕开发抓开放,通过开放促开发。通过开放,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行业,解决内陆城市产业单调、技术陈旧、产品老化的问题,使经济发展具有新的活力;通过开放,不断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开放,把利用外资和老企业嫁接起来,加速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

  搞好长江的开放开发,必须走联合协作的路子。代表们认为,长江流域自然地理条件的多样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优势,决定了要通过联合协作的方式来搞好开放开发,如果化整为零,搞区域割据、市场封闭,长江的优势就发挥不出来,开放开发就会事倍功半,甚至会有负效应。因此,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拿出长江开放开发的总体规划,各省、各中心城市、各中小经济区域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加强横向联系;要以上海浦东为龙头,加强政策的对接和连贯,使龙头、龙身、龙尾一起摆动,努力在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利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开发等方面,做到协调一致。

  投资环境建设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代表们认为应把它放在对外开放的重要地位来看待,作为一项持久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既要搞好投资硬环境的建设,努力使七通一平符合国际标准;又要加强各项软环境的建设,使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国际规范。还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养大批懂业务、善经营、敢开拓的外向型经济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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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同意第三人还款有效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朋友无力偿还房贷,提出让父母代为还款;生意伙伴拖欠货款,协商由合作方代偿;甚至次承租人为避免被房东赶跑,主动替承租人交租金。这些情况下,债务人点头同意了,第三人的还款就算数吗?如果债务人坚决反对,第三人能不能强行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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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债务人无力偿还第三人能拒绝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困惑:亲友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却找到你反复催款,甚至说 “你和他关系近就该帮忙还”;或是偶然卷入他人债务纠纷,担心自己会被强行要求替还。其实,债务人无力偿还不代表第三人必须 “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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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债务人逃债第三人要承担责任吗
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纠纷:债务人借钱后失联逃债,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就转而向债务人的亲友、生意伙伴等第三人催款,甚至认为 “和债务人有关系就该替他还钱”。但这种想法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逃债,第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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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债务人破产第三人还要还款吗
不少担保人在得知债务人破产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债务人都没钱还破产了,我这个担保人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 债务人破产不仅不会让担保人免责,反而可能让担保人成为债权人优先追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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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债务人失踪第三人要还款吗
债务人突然失踪,债权人常陷入 “找谁要钱” 的困境:担保人是否必须替还?债务人的家人需要担责吗?财产代管人有还款义务吗?债务人失踪,第三人是否需要还款,主要取决于该“第三人”在法律上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以及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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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债务人因失业、生病等暂时无力还款,其亲友、担保人或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比如债务人的生意伙伴)想主动帮忙还债,却纠结 “要不要先跟债务人说一声,没同意的话帮忙还款会不会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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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债务人死亡第三人需要还款吗
在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债务该如何处理,第三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是很多人会面临的困惑。比如债务人的亲友、担保人或继承人,常会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还款义务,担心 “莫名背上债务” 或 “该还的钱没还导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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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如何
很多人在第三人帮忙还清债务后,会对后续的债务关系产生困惑:“朋友帮我还了钱,我和债权人的债务是不是就彻底结束了?我还需要再向朋友还钱吗?” 实际上,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并未完全消失,而是发生了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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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算债务转移吗
第三人代为还款算债务转移吗?在涉及第三方参与债务清偿时,很多人会混淆 “第三人代为还款” 和 “债务转移”—— 比如觉得 “让朋友替我还房贷,就是把债务转给朋友了”,但实际上两者在性质、法律效果和程序要求上存在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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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债务人能让第三人直接还债吗
生活中,不少债务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暂时没能力还债,但有亲友或合作方愿意接手债务,帮自己直接向债权人还款。这时很多人会疑惑:“我能直接让第三人替我还债吗?” 实际上,债务人不能单方面决定让第三人直接还债,必须经过债权人明确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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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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