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五城市邦家公司
债权人代表会议纪要

 

2014118日,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维权组负责人会议,五个城市共23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记者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

一、张××先生通报全国维权情况

1、广州总部蒋××团伙案再次开庭时间未定,全国已判决的城市有20个,许多地方法院草率判罚结案,同案同罪不同罚,没有认真追缴被告的非法所得,更没有依法合理有效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如佛山市、深圳市、济南市、长沙市等。有的城市经债权人努力争取,取得一些成果,例如天津市,维权组织向执法机关提供了被告非法集资数据、被害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广州司法机关提供的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配合天津市司法机关在第三次庭审时做出相对公平公正的判决,为被害人更多地追回资金(从第一,二次庭审中12名被告只承认非法所得约40万,到第三次开庭并判决时,非法所得达到280多万,罚款280万)。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在债权人和律师的抗议下仍然坚持原判,没有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司法腐败,值得怀疑。

2、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补充资料已经出来(原来传说是第三期审计报告),共有12册(本),每册500页,有关部门告诉我们没有电子版。我们的律师派出两人用两台相机分别拍照四天才完成。这个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的补充资料主要内容是:将广东邦家公司所有员工的非法所得(包含提成、工资等)按照一定的金额(如5万;10…100万等),分别归类,增加每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等,分发给相关城市的执法机关,便于各地追缴非法所得。

3、广州市政府邦家案件专案组追查资产情况:专案组新领导上任后对邦家案件很重视,做了不少工作,928~30日,专案组领导协调、带领广州市公检法及南沙区政府有关领导到北京,取得北京市金融办领导的支持配合,一同调查了青龙湖房产情况。108日节后上班,上午即通知张××先生带人到专案组通报情况:2008年蒋××与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青龙湖旅游开发公司签订了四合院别墅86套(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可以转让),产权50年。每套别墅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售价200万元。合同签订后,蒋洪伟只交六千多万元,开发公司只帮他建43套,目前房子都在,别墅周围都长满杂草。专案组与开发公司一位副老总一起察看和座谈沟通,该副老总介绍:青龙湖旅游度假区入住率30%左右,专案组提出请开发公司董事会研究,这些房产能否采取公司回购或盘活转让等办法进行处置,该副老总表示公司目前没有这种考虑,还说邦家公司已经欠了开发公司两千多万的管理费。这次调查青龙湖的资产与蒋洪伟交代的情况出入比较大,有待司法部门进一步查证。十月中下旬,专案组又协调组织了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去江西省波尔山庄、重庆调查邦家公司的资产。本来,北京青龙湖资产调查通报会后,专案组领导已经同意全协委派出12人(含律师)参与专案组一起调查邦家公司的资产(费用我们自行解决),因最近无法预料因素的干扰,专案组这次调查没有和我们打招呼,很遗憾我们没能与专案组一起深入调查。

4115日,张××先生和广州七个店的代表共8人按约前往南沙区政府上访,重点了解邦家公司在南沙区的投资情况,特别是七彩城项目的详细情况。通过上访我们了解到:201012月邦家公司与南沙区黄阁镇东里村集体联社签订了用地合同(430亩),并交了保证金300万元,土地使用权39年;按照合同邦家公司在20124月前必须启动项目开始建设,到20125月蒋××仍然没上报规划方案,没有启动项目,也没有履行合同缴交租金,东里村发出了催交通知书,也没有得到回复。该地块目前一片荒凉,杂草丛生。东里村根据出租法规法律在公证处单方面解除了合同,收回了村土地,没收了保证金。我们不认可、不同意东里村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南沙区政府确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求了解邦家公司在南沙区的投资情况等几方面的诉求,区政府的代表说:“我们会按照市里的要求布置去做,你们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在收集相关信息,为了降低老人们的损失,我们会努力核实南沙资产,有些问题我们只能报给相关部门去核实,调查后才能给大家答复。”

59月中旬,广州公安专门到天津,与天津警方共同努力做徐××父母的思想工作,向两位老人通报国家“2014猎狐行动情况,希望老人用亲情劝说徐××回来投案自首。两位老人都身患重病,相当可怜,希望徐××怀有感恩之心,回国尽孝。工作在继续进行之中……

二、广东各城市通报本地维权情况

1、广州:最近广州维权联合组上访了经侦、中级法院和广州邦家案件专案组,了解蒋××写的十五条落实情况。我们写了紧急诉求信给中级法院院长和广州市审判委员会,要求和建议蒋××团伙案特事特办,在看守所内设立邦家公司追债办公室,继续给蒋××施压,让他丢掉幻想,配合法院更多交代和追回资金资产,最后根据他追回资产和交代问题的情况,才量刑判决;其他被告在充分交出非法所得的前提下,先行判决结案。《民主与法制》杂志社记者先后采访我们三次,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度报道,第一稿已经报给总编辑,会进行跟踪报道。对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的补充资料,已安排人员进行分析摘录。

2、深圳:维权组一直和市、区检察院沟通,填表约见了区检察长,提交了申诉书,现区检院已将申诉书转到市法院了;积极与人大、公检法部门联系沟通上访,向市经侦局、检察院递交广州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深圳明细及汇总)及深圳债权人举证深圳邦家经理级以上人员各自非法吸收资金的具体数额,要求经侦加大力度抓捕在逃人员归案,已经取得一些成绩。深圳有香港债权人23人,充分发挥香港债权人的作用,多次向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反映诉求。经常与李律师探讨沟通,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力度的诉求,率先步入申诉程序递交申诉书。全力追回我们的资产。⑤在媒体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3、佛山:禅城区法院判决不公,我们向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立案复查,最近的答复是:申诉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区检察院说:生效的判决复审复判很难推翻,你们不要老聚众上访。我们要继续申诉,向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禅城区法院判决不公的问题。

4、中山:法院目前在等广州总部判决情况,暂时还没有判。政府已通知债权人做确权登记。广州总部的工作安排我们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全协委的工作。

5、东莞:今年5月份,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邓××,高××两位被告判决后,维权组8人到东莞市中级法院上访,递交了广州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及被告非法集资数额和被害人的详细情况等方面资料,要求重审重判邓××等案犯。中级法院领导很重视邦家案件,接受了我们的诉求资料;被告邓××等人也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到了东莞中级法院,我们要求以广州总部为标杆,等广州中院定性后同案同罪同罚,东莞中院也表示等广州判了再参考。东莞经侦部门已通知债权人做债权登记,我们已经组织债权人配合工作。

三、分析、讨论研究维权工作形势,明确下一步维权工作的做法:

1、现阶段主要依靠政府、依靠公检法机关办案,依靠专案组协调,更多地追缴资产资金。要求、督促当地公检法机关与广州公检法机关联系,取得第二期司法审计报告的补充资料,并按照补充资料的证据加大抓捕疑犯和追缴资金的力度。

2、全国看广东,广东省五市要多互通信息常开会沟通,相互支援帮助,解决困难,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各尽所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为全国维权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3、随着案件时间的延长,部分债权人对维权失去信心,感到疲倦,不愿意参加维权的活动,长此下去将导致维权工作前功尽弃。我们要鼓励债权人树立维权必胜的信心,努力就有结果,依法抗争就会胜利,不努力、不抗争不会有好的结果。维权小组首先要带好头,满怀信心,斗志昂扬,积极参加各种维权活动,要有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英雄气概。

4、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反映诉求,发挥媒体作用;敦促法院提审蒋××,迫使他交代问题,配合法院追缴资产资金;要求法院尽快处置已经查扣的易损易耗品;要求政府对邦家公司的资产采取保值增值的措施。

两年多来,在各地邦家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下,维权工作已经看到一线曙光——政府开始重视邦家案件的解决。但是,要取得维权工作的最后胜利,还需要各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希望各地邦家债权人人人参与,团结一致,依法维权,积极努力抗争,为取得全国维权工作的最后成功而不懈努力!

 

广东省五个城市维权组    

20141110    

广东省五个城市维权组                  20141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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