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1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函〔20166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二次

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地发挥其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主平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6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国务院办公厅随机抽查了各级政府网站746个,大部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僵尸睡眠等现象明显减少,总体抽查合格率85%,比一季度有所提高。国务院部门(含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为98.5%;北京、辽宁、青海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达100%,广东、湖北、山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地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超过90%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中做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的有关要求,本次抽查还对71个国务院部门网站、32个省级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门户网站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重要信息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90%以上的省部级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专栏,超过80%的网站能够在国务院重要信息发布后24小时内进行转载。

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基层网站仍存在严重问题。抽查发现不合格网站112个。其中,云南省勐腊县保护所网超过6年未更新,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右中旗统计信息网、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安局网超过2年未更新;福建省福安市晓阳镇人民政府网存在大量空白栏目;陕西省西乡县国土资源局网部分咨询留言超过半年未回应;山西省寿阳县环境保护局网大量栏目无法访问。此外,山西省和黑龙江省连续两季度抽查不合格率均较高,陕西省被抽查的网站中无法访问的比例达14.3%

(二)网站关停整改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个别网站出现关停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如,安徽省“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网申请暂时关停后本应于今年3月份完成整改并开通运行,但至今页面仍提示升级改版中;福建省屏南县屏南人事人才网、河南省民权县司法局网已申请关停超过半年但尚未完成迁移及关停工作,仍带病运行

(三)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填报工作。从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数据看,一些地方、部门网站主管单位错报、漏报和未及时填报新版网站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如,山西省偏关县“偏关公安便民服务在线”报送的网址与实际网址不一致,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环境保护局”网改版后未报送新网址等。网站基本情况得不到真实反映,降低了全国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准确性,给做好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一)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对全国政府网站进行统一监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管,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管,中央垂直管理的部门由其办公厅(室)负责本系统政府网站的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季度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于每季度末将抽查名单、抽查结果及有关网站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协同联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在24小时内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有关部门和地方网站要及时转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转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内容参见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信息栏目(http://www.gov.cn/pushinfo/v150203/index.htm)。国务院办公厅将把国务院部门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转载情况纳入抽查范围。

(三)做好存在严重问题网站的关停整改工作。严格政府网站关停标准和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不得申请关停,如需整改或改版升级,应在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其他政府网站申请暂时关停每年不得超过1次,关停时间不超过60天;拟永久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做好内容迁移和公告等工作。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管理。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新建、改版、关停网站要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错报漏报。

(四)强化对政府网站的监督考核。中国政府网已开设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务院部门网站要在首页添加平台入口(具体操作见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添加说明”)。对网民举报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及时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转有关地区和部门办公厅(室)进行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问责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8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国务院部门及其内设、垂直管理机构政府网站
抽查情况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20167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各地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序号

省(区、市)

运行网站总数

抽查网站数

抽查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数

1

北京

1069

13

0

2

天津

326

6

1

3

河北

1835

19

4

4

山西

1286

15

6

5

内蒙古

1999

21

4

6

辽宁

950

11

0

7

吉林

858

11

3

8

黑龙江

1257

14

5

9

上海

641

9

1

10

江苏

3771

37

4

11

浙江

3409

35

3

12

安徽

2012

19

4

13

福建

2506

26

10

14

江西

1646

17

4

15

山东

3710

36

3

16

河南

2165

20

5

17

湖北

3096

31

2

18

湖南

2956

30

3

19

广东

4352

41

2

20

广西

1855

19

3

21

海南

244

6

1

22

重庆

951

12

2

23

四川

3656

34

3

24

贵州

1472

15

2

25

云南

3530

37

14

26

西藏

163

6

3

27

陕西

展开全部

债务人同意第三人还款有效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场景:朋友无力偿还房贷,提出让父母代为还款;生意伙伴拖欠货款,协商由合作方代偿;甚至次承租人为避免被房东赶跑,主动替承租人交租金。这些情况下,债务人点头同意了,第三人的还款就算数吗?如果债务人坚决反对,第三人能不能强行替还?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无力偿还第三人能拒绝吗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困惑:亲友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却找到你反复催款,甚至说 “你和他关系近就该帮忙还”;或是偶然卷入他人债务纠纷,担心自己会被强行要求替还。其实,债务人无力偿还不代表第三人必须 “兜底”。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逃债第三人要承担责任吗
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的纠纷:债务人借钱后失联逃债,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就转而向债务人的亲友、生意伙伴等第三人催款,甚至认为 “和债务人有关系就该替他还钱”。但这种想法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逃债,第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破产第三人还要还款吗
不少担保人在得知债务人破产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债务人都没钱还破产了,我这个担保人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 债务人破产不仅不会让担保人免责,反而可能让担保人成为债权人优先追偿的对象。

民法知识

2025-10-11
债务人失踪第三人要还款吗
债务人突然失踪,债权人常陷入 “找谁要钱” 的困境:担保人是否必须替还?债务人的家人需要担责吗?财产代管人有还款义务吗?债务人失踪,第三人是否需要还款,主要取决于该“第三人”在法律上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以及具体的约定。

民法知识

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第三人代为还款需要债务人同意吗?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债务人因失业、生病等暂时无力还款,其亲友、担保人或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比如债务人的生意伙伴)想主动帮忙还债,却纠结 “要不要先跟债务人说一声,没同意的话帮忙还款会不会不算数”。

民法知识

2025-10-09
债务人死亡第三人需要还款吗
在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债务该如何处理,第三人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是很多人会面临的困惑。比如债务人的亲友、担保人或继承人,常会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还款义务,担心 “莫名背上债务” 或 “该还的钱没还导致纠纷”。

民法知识

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如何
很多人在第三人帮忙还清债务后,会对后续的债务关系产生困惑:“朋友帮我还了钱,我和债权人的债务是不是就彻底结束了?我还需要再向朋友还钱吗?” 实际上,第三人代为还款后,债务关系并未完全消失,而是发生了 “转移”。

民法知识

2025-10-09
第三人代为还款算债务转移吗
第三人代为还款算债务转移吗?在涉及第三方参与债务清偿时,很多人会混淆 “第三人代为还款” 和 “债务转移”—— 比如觉得 “让朋友替我还房贷,就是把债务转给朋友了”,但实际上两者在性质、法律效果和程序要求上存在根本区别。

民法知识

2025-10-09
债务人能让第三人直接还债吗
生活中,不少债务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暂时没能力还债,但有亲友或合作方愿意接手债务,帮自己直接向债权人还款。这时很多人会疑惑:“我能直接让第三人替我还债吗?” 实际上,债务人不能单方面决定让第三人直接还债,必须经过债权人明确同意才行。

民法知识

2025-10-09
1
免费下载
微信扫码关注领取下载码
输入下载码可免费下载
2
付费下载
付费30天内本文档不限量下载
特价:¥3.9 原价:9.9
微信支付
付费后若不能下载,请刷新页面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