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0民申408号
再审申请人(案外人):邵慧娟,女,1979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即墨区。
再审申请人(案外人):刘伟传,男,1981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即墨区。
上述二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佳明,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曲家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曲家河社区润河花园****。
法定代表人:王国润,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晓波,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国政,山东威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威海海德置业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曲家河村西成大路**楼
诉讼代表人:威海海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