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破产信息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武汉融信裕达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海南澳华工贸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文号:
(2021)湘06执复26号
受理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案例内容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6执复26号

复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武汉融信裕达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安顺家园兰亭三号24层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581826686E。

法定代表人:宋翠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方晓东,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姝霖,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海南澳华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22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98743750E。

法定代表人:胡家仪,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明智,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单鹏,湖南国风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路支行,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18号。

负责人:徐稳波,行长。

申请执行人:长沙源鑫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有色金属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刘健,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联丰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民主东街22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经理。

被执行人:武汉佳兴房地产建筑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南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胡晓,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南晨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赤岗冲曙光花园。

法定代表人:胡晓,董事长。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