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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证明书要记载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1

  一般情况下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公司成立的日期、公司的注册时的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缴纳出资的数额和出资的日期、公司的名称(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公司的出资证明书需要加盖上公司的印章、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要记载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东认缴出资应当注意什么?

  自2014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消了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并实行了认缴制。这意味着在设立公司时,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一定的注册资本,而不需要实际缴纳。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可以提高公司的设立效率,降低创业门槛,同时也方便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在出资方式上,股东可以选择货币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这些非货币财产必须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公司设立时,股东应该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以便合规设立公司并做好相关的税务登记和会计记录。

  出资证明注意事项?

  在开出资证明书时这此事项要注意: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必需严谨;出资证明书的有效期必需注明;出资证明书的格式必需正规。

  出资证明书是确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和合法性的重要法律文书。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出资证明书的签发、备案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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