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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界定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9

  企业名称侵权行为是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或者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具有混淆性或误导性的名称。这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会对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怎么才算企业名称侵权行为 企业名称侵权行为的界定是什么

  公司名称侵权怎么处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于侵犯他人公司名称的行为,登记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企业还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侵权者赔偿损失。如果涉及外国企业的名称争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按照国际条约的原则进行处理。

  哪些侵害名称权行为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以下行为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非法干预他人名称权的行使,如强制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名称,阻挠名称的转让、变更等;未经许可,冒用或盗用他人登记的名称,如冒充他人名称进行活动,或擅自以他人名称进行推销等;应当使用他人名称而不使用或改用他人的名称,如出售产品时不使用供应商的名称,而使用其他名称。这些行为均被视为对名称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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