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术合同要怎么写 南京技术合同写什么内容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11
南京技术合同必须写以下的内容:1、技术合同的保密规定,包括保密的范围以及时间;2、科研成果的归属以及该技术的适用范围;3、技术合同规定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4、违约条款;5、解决争议的方法;6、技术合同中专有名词的解释。
南京技术合同资金奖励政策
(一)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2%给予奖励,每个机构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
(二)技术吸纳方奖补。对技术吸纳方成功在本市转化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
(三)技术经纪(经理)人奖补。对促成本市企业与在宁技术输出方交易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照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审定的、符合奖补条件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八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八百八十三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八百八十四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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