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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委托合同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8

  委托合同不成立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当事人如果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一份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不成立的意思是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果没有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

委托合同不成立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 委托合同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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