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种类有哪些 绿色环保种类包括什么


绿色环保种类有:绿色环保大气污染、绿色环保水污染、绿色环保固体废弃物污染、绿色环保噪声污染。绿色环保是指人类为了保护大自然而采取的一种行为。绿色环保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下方的绿色环保,左右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
绿色环保大气污染
绿色环保大气污染的来源是能源使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量不断上升。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呈急剧增长之势。这是导致西南地区酸雨污染历时最久、危害最大的主要原因。机动车尾气。近几年来,我国主要大城市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此外,汽车排放的铅也是城市大气中重要的污染物。
绿色环保水污染
绿色环保水污染来源是工业废水。工业水污染主要来自造纸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采矿业等等。城市生活污水。尽管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在过去的十年期间逐年下降,而生活污水的总量却在增加。
绿色环保固体废弃物污染
绿色环保固体废弃物污染来源是工业固体废弃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近几年来,塑料包装物用量迅速增加,“白色污染”问题突出。
绿色环保噪声污染
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多数城市噪声处于中等污染水平,其中,生活噪声影响范围大并呈扩大趋势。交通噪声对环境冲击最强。全国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67.3~77.8分贝之间,全国平均值为71分贝(长度加权)。在监测的49个城市道路中,声级超过70分贝的占监测总长度的54.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3.5~65.8分贝之间,全国平均值为56.5分贝(面积加权)。在统计的43个城市中,声级超过55分贝的有33个,其中,大同、开封、兰州三市的等效声级超过60分贝,污染较重。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