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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20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那么法院可以依法让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夫妻离婚怎么过户

  1、到迁入地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证;

  2、到原户口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符合条件的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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