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割程序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23
离婚财产的分割程序: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可依法分割。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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