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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办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20

  我国法律对离婚程序、法院管辖及诉讼离婚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如果女方第一次提出诉讼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又没有应当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多数是会判不离的。女方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诉讼仍然调解无效的话,法庭一般会准予离婚。

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办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院调解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什么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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