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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7

  诉讼离婚的程序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通常会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等原则考虑,所以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会比较谨慎。我国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之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如果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像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一般多久可以离掉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左右才能离掉。一般离婚官司审结的时间如下:

  1、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4、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5、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会判不准离婚,需要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每一次诉讼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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