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可以吗 离婚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可以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08
在离婚期间将债务转让给一方的协议被认为是有效的。同样,婚姻财产的分割须经配偶双方同意。因此,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承担所有债务。但是,重要的是要注意,此类协议不能对第三方强制执行。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
1.配偶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而发生的债务,如购买普通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和翻新合租住宅的债务、一方支付医疗费用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
3.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
4.为支付配偶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5.为支付必要的社交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6、配偶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欠下的债务。
7.夫妻双方约定的夫妻协议中约定的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1、在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需要履行举证责任,例如提供借条、借款协议等证据,并确保夫妻双方都在债务人签字。
2、如果债权人只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债务,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在日常家务范围内的债务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通常无需提供额外证据。
3、对于超出日常家务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如果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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