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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03

  协议离婚程序有: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5、等待离婚冷静期;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夫妻协议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

  2、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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