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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要孩子能得到什么补偿 离婚女方要孩子能得到什么补偿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5

  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则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另一方应提供这种补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妇女在提出离婚时可以获得什么补偿,但有关各方可以协商并达成协议。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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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周岁之后还有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

  然而,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给付能力,仍然应该承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离婚孩子是否能继承另一半的财产

  在离婚的情况下,子女有权继承其父母另一方的资产。即使离婚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仍然完好无损。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曾祖父母。一旦继承过程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不会继承。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则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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