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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原告不出庭会怎么样? 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2

  离婚案件原告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不出庭的,法院会撤销处理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如果有诉讼代理人,本人如不是有特殊原因的话,仍应该出庭。离婚诉讼中,原告不想出庭的,可以委托别人来帮助自己,要是谁的没有委托的那么可以判对方上诉,不过是出于疾病还是其他的情况,都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离婚案原告不出庭会怎么样? 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出庭吗

  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审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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