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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贷款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贷款房子如何处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8

  离婚时,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屋归其个人所有的,房贷应由该购买方单独清偿。

离婚贷款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贷款房子如何处理

  离婚有贷款房子怎么分割

  1、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只有首付一方名字

  这种情况房屋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婚前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在离婚分割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3、婚前用个人财产交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这种情况下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4、婚前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应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只有一方父母通过全款购买取得了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协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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