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能否反诉 离婚诉讼为什么不能反诉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08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可以反诉。因为离婚纠纷属于诉的合并,是一种复合诉讼,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被涵盖在了整个离婚诉讼中,且离婚诉讼中的反诉不符合反诉的构成要件。被告想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或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可以直接提出来,法院会一并处理。
什么情况可以反诉
1、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此为主体的特定性。
2、须反诉与本诉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有牵连的,两者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提起反诉的目的是在于要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3、须在本诉进行中提出反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根据牵连管辖,人民法院可能获得原本无管辖权的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当事人之间纠纷存在协议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情形,本诉法院不得基于牵连管辖取得管辖权,因而也就不能受理反诉。
5、须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如果本诉适用了简易程序,而反诉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不能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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