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一般由谁承担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3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不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离婚财产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收费的原则是由原告人预缴,败诉者承担。除了胜诉方自愿承担以外,一般诉讼费的支付主体是败诉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果在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诉前保全是在当事人尚未起诉前就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
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之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申请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的措施。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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