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单方面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那还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如果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5、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但诉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起草。
如果你起诉离婚,且被告同意离婚的话,那可以判决或调解离婚。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待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时间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程序相同。所以这前后加起来大概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而且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法院要是不受理案件的话,肯定不会是因为当事人主体资格有问题,往往是不满足《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条件,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也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