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抚养权并非一成不变的安排。当现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威胁到子女健康成长时,法律允许通过法定程序变更抚养权。我国法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根本准则,明确了可申请变更的具体情形。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定变更情形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
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如心脏病、精神疾病等)或因伤残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申请变更抚养权。
不尽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行为。
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忽视子女教育需求;
存在虐待、遗弃行为(如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恶习),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已满8周岁的子女明确意愿。
若子女明确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法院应予支持。例如,若子女长期与祖父母生活并适应现有环境,法院可能优先考虑其意愿。
其他正当理由。
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如失业、收入降低导致无法承担抚养费用);
犯罪被判刑或传染性疾病(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子女健康)。
协议变更情形
若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抚养权,可直接通过签订协议并办理公证完成变更。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抚养协议等。
司法程序要求
申请变更抚养权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子女意愿及现有生活环境等因素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84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明确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四种情形: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为因虐待申请变更抚养权提供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