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法院认可吗 法院认可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当父母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时,很多人会疑惑:私下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又是否认可?实际上,协议变更抚养权需遵循法定规则,既尊重父母的自主协商,也需通过司法审查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法院认可吗
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会被法院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只要父母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并且该变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法院会认可这种变更。
法院认可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不违背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变更抚养权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采用书面形式:变更抚养权的协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原因、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经过法定程序:双方需通过法定程序,如向法院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若变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应予支持。"
2.《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