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抚养权变更的核心考量因素


在抚养权变更诉讼中,法院始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综合评估多重因素后作出裁判。这些因素既包括子女的主观意愿,也涵盖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等客观条件。
抚养权变更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子女的最佳利益:法院在判断是否应当变更抚养关系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具体来说,法院会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环境等因素。
父母的经济能力和抚养条件:法院会核实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工作时间等,以确保抚养方案可行。例如,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健康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等。
子女的意愿: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征求子女意见时,会选择孩子能理解的方式,确保其意见是在客观、理性、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发表的。
子女的日常生活稳定性:法院会考虑变更抚养关系是否会对子女的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对子女的生活环境、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影响。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法院会评估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健康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等。例如,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法院可能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子女抚养权裁判规则及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的法定地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细化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情形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4.《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0条:将家庭教育能力纳入裁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