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抚养义务会失去抚养权 未尽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责任,若长期或严重未尽义务,可能面临抚养权变更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对未尽抚养义务的认定及抚养权调整有明确规定。
未尽抚养义务会失去抚养权
未尽抚养义务会导致失去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如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忽视子女的生活照料与教育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未尽抚养义务且严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另一方。
未尽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形和法律后果
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如果一方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导致子女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或变更抚养权。
忽视子女的生活照料与教育:如果一方长期不照顾子女的生活和学习,甚至存在虐待等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后果: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保抚养费数额能满足子女在当地正常生活的需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民法典》第36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无法履行且拒绝委托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