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抚养权核心判定原则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其抚养权判定需同时尊重意愿与保障利益。《民法典》确立了“子女真实意愿+综合条件评估”的双轨制规则,既赋予儿童参与权,又通过司法审查确保选择符合其长远发展。
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已满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进行综合考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将其选择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在具体判定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
孩子的意愿:法院会认真对待八周岁以上孩子表达的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并将其作为关键因素考虑。
孩子的最大利益:法院始终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所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此外,法院在审理抚养权案件时,还会确保孩子的隐私及安全,必要时会提供适宜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友善环境。如果孩子的意愿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法院会予以释明,并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