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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了怎么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要扣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8

  在一个评分周期内获得积分但未达到12分,则应在评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教育检查;如果在一个评分周期中得了12分,应该在15天内到达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并在20天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驾驶证扣分了怎么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要扣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要扣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5、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证网上满分学习的两种情况

  1、有一条或者没有一次性扣6分记录的,驾驶员可直接在网上进行7天的安全文明驾驶学习。

  2、有两条(含)以上一次性扣6分记录或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员需要先到车辆管理所报到并在现场学习一天后,才能在网上进行剩余6天的学习。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一条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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