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行政复议流程有什么,电子眼确定闯红灯的依据


闯红灯的行政复议流程有: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审理、第四步决定。驾驶员当事人如果对闯红灯的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然后行政机关接受复议申请,进行调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结果出来后然后通知申请人。
电子眼确定闯红灯的依据
1、能反映机动车未到达停止线的照片,即前轮未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2、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即后轮已过停止线,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
3、能反映机动车与第二张照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照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红灯和停止线。《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的几种结果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是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决定撤消。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有两种情况:
一是拒绝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二是拖延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表示履行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