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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悬挂机动车牌照应该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牌照处罚规定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8

  机动车未悬挂车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扣12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在交通道路上,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法不违规。若挂别人牌照、假牌照,或者牌号贴纸涂改号牌,属于伪造变造号牌,罚款200-2000,扣12分。

未悬挂机动车牌照应该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牌照处罚规定

  车牌丢失了该怎么办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2、交管部门开的临时车牌,每次只管1个月,因此车主必须一个月办一次临时车牌。(每办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费用)。

  3、如果再次丢失其补办程序是一样。车牌补办手续很简单。

  4、外地车牌补领牌照,只能在发牌地车管所办理。

  5、到派出所开证明的办法只是应急的办法,建议车主把行车证和丢失证明、车主身份证寄回老家,再拿车辆的登记证书托朋友去当地车管所补办牌照,牌照要一个月后做好,期间会发个临时牌照,车主拿这个临时牌照上路就合法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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