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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叉路口没信号灯怎样行驶 交叉路口通行的规定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7

  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在临近路口时,汽车减速,看两边是否有来车,有车时应当停车,让对方先行,若是没车则缓慢通过。若有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控制,当然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若是没有,在路口上停车观望,让右方机动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非机动车、行人先行。

机动车交叉路口没信号灯怎样行驶 交叉路口通行的规定

  交叉路口通行的规定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行人在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应该如何通行

  未设置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应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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