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覆盖哪些意外事故 车辆损失险的覆盖范围


车辆损失险(车损险)作为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核心险种,旨在保障车辆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自身损失。其覆盖范围既包括常见的交通事故场景,也涉及多种自然风险。了解具体保障范围与免责情形,有助于车主合理投保并在事故发生后正确维权。
车辆损失险覆盖哪些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冰雹、雷击、雹灾、暴风、龙卷风、地震(2025年新增)、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等。
意外事故:包括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等。
特定情境:例如,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自燃、充电时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等。
这些意外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只要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都会进行理赔。
车损险的免责情形
自然灾害类免责:如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 府征用等。此外,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赔付:车辆停放地需属国家气象局划定的灾害预警区域,且车主需在灾害发生前完成车辆转移。
人为故意行为: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或驾驶人员无驾驶证、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等情况。
车辆状态免责: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损,或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受损,以及车辆改装超过原厂配置的30%等情况。
驾驶员资格免责: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使用保险车辆,以及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情况。
特殊时段免责: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如国庆、春节等假日期间发生的追尾事故,可能会被拒赔。
其他免责情形:包括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损失、污染造成的损失、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六条
明确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以及雷击、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