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到检察院能终止吗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醉驾到检察院不能终止,因为检察院是没有权利直接释放的,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定罪量刑,主要就是因为醉酒驾驶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所以是不能够随意的终止案件的,否则就是违法操作。

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醉驾有什么后果
醉驾后果为:醉驾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五年或十年以内不重新取得驾照,同时会被依法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会吊销驾照,后果: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