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醉驾血样保存在哪 驾驶员醉驾血样保存的具体位置是哪
存放在医院,醉驾血液样本存放在低温环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气,并加防腐剂,一般可保存半年以上。存放时间因案件的需要,可长可短。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醉驾检察院办案程序是什么
1、抽血。
2、通知拿验血报告。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候审。由派出所指定办理GPS手机号,并保持随打随接状态。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等待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约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5、检察院下达起诉书。
6、等待法院开庭宣判。
7、法院下达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会调查,同时到司法局报到。
8、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视情况而定,快点两天,慢就不好说了。
9、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调查报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约要三到四天。
10、法院下达判决书。
11、拿着判决书,找交警队办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候审,再凭保证金票居,到市局退还保证金。
12、服刑。整个事件带服完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