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社会法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可以吗 去分公司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可以吗 去分公司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0

  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从总公司调到分公司来的话,那么就要对其进行相关的档案管理,竟然要对员工的档案进行管理的话,就要重新和员工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在法律当中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却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领取营业执照,因此也是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可以吗 去分公司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应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两者作为独立的不同法人,应该各自独立签署劳动合同,不存在代替的问题,如果子公司员工是与母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母公司员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