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3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1.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找法网提醒您,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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