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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 保管员岗位职责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2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 保管员岗位职责

  仓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是特殊的保管合同,该合同一般自保管人与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就成立生效。仓储合同是关于保管人保管仓储物,存货人为此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保管员具体负责仓库内物资(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二、保管员必须按照采购单进行登记入帐,入库单与物资(品)发货票金额一致方可入帐。

  三、物资(品)到货后,保管员要积极配合采购员对物资(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清点,及时入库,如有货物短缺、产品不合格等现象,不得验收入库。

  四、公司采购任何物资(品)都必须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员留存,一份交财会记帐,一份为保管员登记物资的依据),交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才能发放使用。

  五、采购的物品必须逐笔验收数量、种类、登记入帐,并在发票上签字,物资(品)入库后非经保管员或指定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任意拿取,保管人员验收物资(品),必须亲自过目,物品名称规格一定要核对无误,数目一定要清点(包括数量、种类等)准确,对有异议的物品,不得验收入库。

  六、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合理。对易潮、易腐、易损物资(品)或贵重物品要特殊保管,保证做到不霉不烂,严防失火、失盗等事故的发生。

  七、库存物资(品)要摆放整齐,经常整理,每月底25—30日要负责盘库,同会计部进行账目核对;每年年终,保管员会同财务部门进行总盘点,对盘点情况,填写库存物资统计表,各方在清册上签名。

  八、生产部或工作人员需要领用物品的,必须先填写出库单(领料人、数量、时期、用途等),保管员确认完整和准确无误后方可同意支取。支取的物资(品)有剩余的,要进行退库

  九、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十、保管人员要坚守岗位,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做到供应及时。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物品亏损、帐物不符,后果由保管员自负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辞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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