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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0

  分公司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有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之后可以以用人单位的这种身份和劳动者签合同,即便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在总公司的委托下也可以直接和劳动者签合同的。

分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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