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后可以分期还款吗 债务重组后怎么分期还款


在债务重组的协商中,“能不能分期还款”是债务人最关心的诉求之一。很多人陷入债务困境,正是因为原还款计划要求一次性付清大额款项,或每月还款额远超自身承受能力。实际上,分期还款不仅是债务重组的常见结果,更是重组方案的核心设计方向。
债务重组后可以分期还款吗
债务重组后通常可以分期还款,具体分期期限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法律未规定具体分期时长。
分期还款协商机制
债务重组分期偿还的期限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如金额、利率、还款能力等)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法律未对分期时长作出强制性规定。实践中,简单债务重组的分期期限通常为1-2年,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3-5年或更久。
法院裁定约束力
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债权人具有约束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义务。未受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仍需按破产法规定执行。
监督与执行保障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由债权人委员会或独立监督机构监督债务人履约情况。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依法追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详细规定了重整计划的制定、内容、表决(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法院批准等程序。其中,重整计划的核心内容就是规定债务清偿方案(包括分期还款计划)。
第八十六条:“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