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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 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8-27

  在面对无力偿还债务的困境时,许多债务人可能会心生疑问:能否像企业那样申请个人破产,从而获得债务豁免,重新开始?事实上,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范围较为有限,仅在部分地区试点推行。

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 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

  无力偿还债务时能否申请个人破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我国已在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工作。一般而言,当债务人确实资不抵债,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时,是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申请个人破产的。

  申请个人破产,需满足诸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条件。同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身财务状况。

  一旦个人破产申请被受理,法院会指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管理人会清理债务人的债务和资产,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根据该方案,债务人可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债务,或者通过转让资产等方式偿债。

  个人破产制度旨在为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避免因债务困境而陷入绝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但这一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规范过程中,以确保其合理有效实施。

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个人破产吗 无力偿还债务申请破产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该法调整对象为企业法人,不包括自然人/个人)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五百一十七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和程序有更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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